从乡下归来的真千金
沈念沈琳是《从乡下归来的真千金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爱吃杨梅的妹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回沈家那天,我以为等我的是二十年迟来的亲情。结果亲爹看我的眼神,像在看一只误入会所的流浪猫。继妹当着全家的面甩了我一巴掌:"乡下来的野丫头,也配姓沈?"所有人都在笑。没人替我说一句话。直到那个男人出现在沈家门口。他一句话,整个客厅安静得能听见针落地。厉衍说:"再碰她一下试试。""我会让你们知道,什么叫后悔。"第一章我叫沈念。准确地说,二十天前我才知道自己叫沈念。在这之前,我是江城郊区福利院长大的孤...
正文内容
张硬邦邦的单人床上,听着窗外的虫鸣,盯着天花板上一块水渍发呆。
走吧,我跟自己说。
这里不欢迎你。
走了又能去哪?
回福利院?回那个月租六百的隔断间?继续端盘子?
我闭上眼。
忍。
先忍。
我不信这个家里所有人都没有良心。
我不信沈建华能眼睁睁看着亲生女儿被欺负。
可三天后,我发现自己确实想多了。
第二章
第三天晚上,沈家办了一场家庭聚餐。
说是庆祝我"回家"。
来了不少亲戚。
沈建华的弟弟沈建国一家,还有赵芳的妹妹赵蕾一家。
十几口人,坐了一大桌。
我换了一身从商场打折区买的连衣裙,是我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衣服了。
下楼的时候,沈琳正站在楼梯口和几个表姐妹聊天。
她今天穿了一条Dior的白色礼裙,耳朵上挂着宝格丽的耳环,整个人亮得跟杂志封面一样。
看到我的瞬间,她笑了。
那种笑,像看到了什么好笑的东西。
她身边的表妹凑过来小声问:"这就是那个……乡下来的真千金?"
沈琳捂着嘴:"嗯,别太声啊,人家玻璃心。"
几个人看着我笑。
我握了握拳,走过她们身边,面不改色地坐到了餐桌最角落的位子。
饭桌上的对话,像一场精心编排的群口相声。
赵芳笑着对亲戚们说:"念念刚来,还在适应,大家多包涵。"
沈建国的老婆立马接话:"建华,你这可**道啊,养了二十年的闺女说不是就不是了?琳琳多好一孩子。"
言下之意——我是来抢位子的。
沈建华没说话。
只是给沈琳夹了一筷子菜:"琳琳爱吃这个。"
整顿饭,没人给我夹过一筷子菜。
没人主动跟我说话。
我像一个透明人。
不,比透明人还不如。
透明人至少不会被人拿来当话题。
赵蕾喝了口红酒,看着我笑:"念念啊,你之前在外面……干什么工作来着?"
我说:"在饭馆打工。"
桌上安静了一瞬。
然后沈琳捂嘴笑出了声。
"难怪。"她说,声音刚好全桌能听见,"我说姐姐你那双手怎么那么粗糙呢,原来是端盘子端的。"
几个亲戚跟着笑。
赵芳拍了拍沈琳:"琳琳,别闹。"
但她自己也在笑。
那种笑,比沈琳的嘲讽更让我恶心。
因为她是长辈。
她本该护着我。
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是粗糙。
指节上有冻疮留下的疤,虎口有被热油溅过的痕迹。
这双手端过几千盘菜,洗过几万个碗。
这双手供我读完了大学。
我没什么好丢人的。
但我没解释。
解释没用。
这桌上的人,没有一个想听我说话。
饭吃到一半,沈琳突然站起来,端着红酒杯走到我面前。
"姐姐,来,我敬你一杯。"
她笑得很甜。
"欢迎你回家。"
我看着她手里的红酒杯,刚要伸手去接。
她手一歪。
整杯红酒全泼在了我那条打折连衣裙上。
殷红色的液体顺着布料往下淌,像一朵开在胸口的血花。
"哎呀!"沈琳惊呼一声,捂住嘴,"对不起对不起,姐姐我不是故意的!这酒杯太滑了——"
全桌人看着我。
没有一个人递纸巾。
赵芳皱了皱眉:"念念,你先上去换件衣服吧。"
沈建华头都没抬,继续喝他的酒。
我站在那里,红酒从裙摆滴到地板上。
一滴。
两滴。
沈琳还在"道歉",但她眼底的笑快溢出来了。
我深吸一口气。
"没关系。"
我把椅子推回去,转身往楼上走。
背后传来压低的笑声和窃窃私语。
上楼的时候,我的腿在抖。
不是委屈。
是气的。
我把那条裙子扒下来扔进垃圾桶。
坐在床边,攥着被单,指关节发白。
忍。
再忍。
我告诉自己,刚回来,没根基,没钱,没靠山。
跟他们硬碰硬,只有被碾碎的份。
我得等。
等一个机会。
可我没想到,这个机会来得那么快。
也来得那么……离谱。
第三章
第五天。
沈建华突然通知全家,周六晚上有一场商会晚宴。
"都去。"他看了我一眼,"你也去。念念刚回来,该让圈子里的人认识认识。"
这是他五天来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超
走吧,我跟自己说。
这里不欢迎你。
走了又能去哪?
回福利院?回那个月租六百的隔断间?继续端盘子?
我闭上眼。
忍。
先忍。
我不信这个家里所有人都没有良心。
我不信沈建华能眼睁睁看着亲生女儿被欺负。
可三天后,我发现自己确实想多了。
第二章
第三天晚上,沈家办了一场家庭聚餐。
说是庆祝我"回家"。
来了不少亲戚。
沈建华的弟弟沈建国一家,还有赵芳的妹妹赵蕾一家。
十几口人,坐了一大桌。
我换了一身从商场打折区买的连衣裙,是我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衣服了。
下楼的时候,沈琳正站在楼梯口和几个表姐妹聊天。
她今天穿了一条Dior的白色礼裙,耳朵上挂着宝格丽的耳环,整个人亮得跟杂志封面一样。
看到我的瞬间,她笑了。
那种笑,像看到了什么好笑的东西。
她身边的表妹凑过来小声问:"这就是那个……乡下来的真千金?"
沈琳捂着嘴:"嗯,别太声啊,人家玻璃心。"
几个人看着我笑。
我握了握拳,走过她们身边,面不改色地坐到了餐桌最角落的位子。
饭桌上的对话,像一场精心编排的群口相声。
赵芳笑着对亲戚们说:"念念刚来,还在适应,大家多包涵。"
沈建国的老婆立马接话:"建华,你这可**道啊,养了二十年的闺女说不是就不是了?琳琳多好一孩子。"
言下之意——我是来抢位子的。
沈建华没说话。
只是给沈琳夹了一筷子菜:"琳琳爱吃这个。"
整顿饭,没人给我夹过一筷子菜。
没人主动跟我说话。
我像一个透明人。
不,比透明人还不如。
透明人至少不会被人拿来当话题。
赵蕾喝了口红酒,看着我笑:"念念啊,你之前在外面……干什么工作来着?"
我说:"在饭馆打工。"
桌上安静了一瞬。
然后沈琳捂嘴笑出了声。
"难怪。"她说,声音刚好全桌能听见,"我说姐姐你那双手怎么那么粗糙呢,原来是端盘子端的。"
几个亲戚跟着笑。
赵芳拍了拍沈琳:"琳琳,别闹。"
但她自己也在笑。
那种笑,比沈琳的嘲讽更让我恶心。
因为她是长辈。
她本该护着我。
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是粗糙。
指节上有冻疮留下的疤,虎口有被热油溅过的痕迹。
这双手端过几千盘菜,洗过几万个碗。
这双手供我读完了大学。
我没什么好丢人的。
但我没解释。
解释没用。
这桌上的人,没有一个想听我说话。
饭吃到一半,沈琳突然站起来,端着红酒杯走到我面前。
"姐姐,来,我敬你一杯。"
她笑得很甜。
"欢迎你回家。"
我看着她手里的红酒杯,刚要伸手去接。
她手一歪。
整杯红酒全泼在了我那条打折连衣裙上。
殷红色的液体顺着布料往下淌,像一朵开在胸口的血花。
"哎呀!"沈琳惊呼一声,捂住嘴,"对不起对不起,姐姐我不是故意的!这酒杯太滑了——"
全桌人看着我。
没有一个人递纸巾。
赵芳皱了皱眉:"念念,你先上去换件衣服吧。"
沈建华头都没抬,继续喝他的酒。
我站在那里,红酒从裙摆滴到地板上。
一滴。
两滴。
沈琳还在"道歉",但她眼底的笑快溢出来了。
我深吸一口气。
"没关系。"
我把椅子推回去,转身往楼上走。
背后传来压低的笑声和窃窃私语。
上楼的时候,我的腿在抖。
不是委屈。
是气的。
我把那条裙子扒下来扔进垃圾桶。
坐在床边,攥着被单,指关节发白。
忍。
再忍。
我告诉自己,刚回来,没根基,没钱,没靠山。
跟他们硬碰硬,只有被碾碎的份。
我得等。
等一个机会。
可我没想到,这个机会来得那么快。
也来得那么……离谱。
第三章
第五天。
沈建华突然通知全家,周六晚上有一场商会晚宴。
"都去。"他看了我一眼,"你也去。念念刚回来,该让圈子里的人认识认识。"
这是他五天来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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